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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严

来自维基语录
无论你成为女儿、姐妹、爱人、伴侣、姐妹夫、女儿夫、母亲,还是其他任何角色,只要你完全诚实,你从成为自己那里获得的满足感,无法从成为这些相对的存在那里获得。
~ Sanu Sharma
自由对我来说就是带着尊严生活。~ 马纳尔·阿尔-沙里夫
每个人都有尊严和价值,无论如何。~ 乔治·W·布什

尊严是一个在道德、伦理和政治讨论中使用的术语,用来表示一个存在固有地拥有尊重和伦理待遇的权利。它是启蒙时代固有、不可剥夺权利概念的延伸。

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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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尊严就像空气……当它足够时,你不会注意到它……当它缺乏时,你会窒息。
    当你充满尊严时,你可以专注于其他事情,比如你的目标、你的兴趣,任何事情。当你感到羞辱时……你的大脑会把大量的注意力集中在你的羞辱上。你沉迷于人们不欣赏你的人的价值。
  • 记住这一点,——在生活的每一个行为中,都应该观察到适当的尊严和比例。
  • 记住这一点,——在生活的每一个行为中,都应该观察到适当的尊严和比例。
  • 人的尊严应受到 inviolable(不可侵犯)的保护。尊重和保护它应是所有国家机关的职责。
  • 华盛顿吸收了,后来成为了你可能称之为尊严准则的化身。该准则基于与国家宪法相同的原则——人类是有缺陷的生物,他们不断面临因自身激情而导致灾难的危险。必须创建人工系统来平衡和约束他们的欲望。
    尊严准则要求其追随者保持超然——努力将国家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它要求其追随者保持沉默——永远不要通过在公共场合炫耀亲密情感来贬低亲密情感。它还要求其追随者保持冷静——不信任鲁莽、狂热、愤怒和政治热情。
  • 美国人仍然钦佩尊严。但这个词已经脱离了任何更大的规则或伦理体系。
    但不必以文化悲观的语气结束,因为有奥巴马总统的事实。无论人们对他有什么政策分歧,我们都同意他体现了沉默、冷静以及与尊严相关的其他特征。他的总统任期的文化影响尚不清楚,但它们可能超过他的政策影响。他可能会为新一代人重振尊严的概念,并体现一套新的自我控制规则。
  • 无论他们的公民身份证明上写着什么,每个人都有尊严和价值。
  • 看到有些人如此轻易地丧失所有尊严是多么可怕。然而,当你仔细想想,这很正常,因为他们只是通过不断努力对抗自己的本性来维持这种尊严。
  • 如果没有诚实,哪里还有尊严?
  • Otium cum dignitate
    • 轻松而有尊严.
    • 西塞罗,《为普布利乌斯·塞克斯提乌斯辩护》,第14章,也引用自《世界文学散文和诗歌引言国际百科全书》,第190页
  • 我祝愿你们拥有可以不伤害他人和自己尊严的所有令人愉悦的兴奋感。
  • 尊严自然是一种“贵族”美德,最好在不利的情况下表现出来,在承受苦难、面对死亡、分娩或断头台时表现出来。尊严作为一种态度也是一种个人而非集体的东西。民主主义不喜欢尊严。没有什么比尊严更能激怒咆哮的暴民了。
  • 我相信只有一件事,那就是人类的自由。如果一个人要实现任何类似尊严的东西,只有当优秀的男人被给予绝对的自由去思考他们想要思考的东西并说出他们想要说的话时,才能发生。我反对任何限制或剥夺这种自由的人和组织……优秀的男人只有在给予所有人自由时才能确保自由。
    • H.L. 孟肯,如《H.L. 孟肯书信集》(1961)中所引,由盖伊·J·福格编辑,第xiii页。
  • 非暴力是一种对自身和他人的尊严和人性的持续意识。它寻求真理和正义。它放弃暴力,无论是在方法还是态度上。它是一种勇敢地接受积极的爱和善意作为克服邪恶和转化自身和他人的工具。它愿意承受苦难而不是施加苦难。它排斥报复和逃避。
  • 人不过是芦苇,是大自然中最脆弱的东西,但他是一根会思考的芦苇。整个宇宙不必武装起来来压垮他。一缕蒸汽,一滴水就足以杀死他。但是,如果宇宙要压垮他,人仍然比杀死他的人更崇高,因为他知道自己会死亡,而宇宙对此一无所知。
我们所有的尊严都体现在思想中。我们必须通过它来提升自己,而不是通过我们无法填满的空间和时间。让我们努力思考,这是道德的原则。
  • 我不是从空间寻求我的尊严,而是从我的思想的统治中寻求。我不会拥有更多,即使我拥有世界。通过空间,宇宙包围和吞噬我,就像一个原子;通过思想,我理解世界。
  • Facilius crescit dignitas quam incipit.
    • 尊严更容易增长,而不是开始.
    • 塞内卡老者,Epistolæ Ad Lucilium,第一零一章,也引用在《世界文学散文诗引文国际百科全书》第190页
  • 无论你成为女儿、姐妹、爱人、伴侣、嫂子、儿媳、母亲,或者其他任何角色,都要完全诚实,你会发现成为你自己的满足感,是成为这些相对存在无法比拟的。
  • 对尊严的践踏几乎是争斗的唯一原因。
  • 对成年人和孩子来说,没有什么比尊严更重要。一切都与尊严有关。重要的是,每个人以及所有人共同拥有的最高价值是什么。这个价值是——真相。因此,所有人渴望它。人们需要他人以最高的尊严,以真相来欣赏他们。一个人的真正价值是关于他的真相。
  • 善与恶之间存在界限。善就是善,恶就是恶,它们之间有一条线。这条线叫做真相。高于这条线的一切都是善良,是对人类尊严的赞扬。低于这条线的一切都是邪恶,是对人类尊严的破坏,降低其价值。
  • 人——就是他的尊严。
  • 让我们记住我们的目标。不是去改造老师;不是表达合理的愤怒;不是“向所有人展示……”不!我们需要的是让我们的儿子或女儿的尊严感保持——这就是我们的目标!
  • [H]uman dignity is innate... Human dignity cannot be taken away by the government... The government cannot bestow dignity, and it cannot take it away.
  • 异议……是任何对个人尊严和自由的概念都必不可少的权利;它是对真理的探寻所必需的,在一个没有绝对权威的世界里。
    • 诺曼·托马斯,引述于 Teishan Latner 的《可引用的叛逆者》(2005) 第360页。
  • 所有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他们被赋予理性和良知,应当以兄弟精神彼此相待。
  • 让我们坚守一个伟大的真理,即社区和个人都负有责任;任何不公正的政府都不值得尊重。没有纯洁的公共信仰,没有神圣的公共原则、忠诚和荣誉,任何法律机制都无法赋予政治社会尊严。

“澳大利亚隐私法”(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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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隐私法”,Carolyn Doyle, Mirko Bagaric – (2005)

  • 尊严的概念据说不仅是隐私权的基础,也是许多其他权利的基础。在全球范围内,在过去半个世纪里,它一直是为争取大量权利主张而最常被援引的理想。
    • 第27页
  • 在国际法层面,许多条约都使用了尊严的概念,通常赋予其核心地位。尊严的概念似乎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发生的骇人听闻和广泛的侵犯行为之后获得了相当大的货币。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人类尊严的思想得到了决定性的加强。在纳粹对人类犯下可怕的罪行和蔑视之后,对更强有力地保护人类尊严的呼声突然增加”。在战争结束后不久起草的《世界人权宣言》序言指出
    鉴于承认所有人类家庭成员固有尊严和不可剥夺的权利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承认这些权利源于人的固有尊严。
    在这方面,人们指出“正是‘固有尊严’的概念和术语承载着作为人类平等权利之源泉的全部负担,这使我们回到了二元论或有神论的世界观”。
    该概念在文件的其他几篇文章中被提及,第一条规定“所有人生而自由平等,在‘尊严’和权利方面一律平等”(强调)。第二十二条规定
    每个人,作为社会成员,都有权获得社会保障,并有权通过国家努力和国际合作,并根据每个国家的组织和资源,实现其尊严和个性自由发展所必需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强调]。
    第三条(3)规定
    每个人都有权获得公正和有利的报酬,以确保自己和家人的生活符合“人类尊严”,并在必要时由其他社会保障措施补充[强调]。
    • J Eckert,“德国法律中人类尊严的法律根源” in Kretzmer and Ecckart (2002), op cit, pp 41, 52.; Y Arieli, “人类尊严学说的出现” in Kretzmer and Eckart (2002), op cit, pp 1, 8.; 引用自第28页
  • 《国际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约》序言规定
    《国际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约》缔约国,考虑到根据《联合国宪章》所宣布的原则,承认所有人类家庭成员的固有尊严和不可剥夺的权利是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承认这些权利源于人的固有尊严。
    第十三条规定
    《国际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约》缔约国承认人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他们同意教育应旨在充分发展人格和其尊严感,并加强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
    • 第28-29页
  • 第十条(1)规定, “所有被剥夺自由的人都应受到人道和尊重人类尊严的待遇”。
    • 《国际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约》引用自第29页
  • 还有许多国家宪法使用了人类尊严的概念。
    例如,芬兰宪法第一条规定:“芬兰是一个主权共和国,其宪法应保证人类尊严的不可侵犯”。南非宪法规定,国家建立在“人类尊严、实现平等和促进人权”的基础上。
    1949年德国宪法或基本法第一条规定:“每个人的尊严都应受到侵犯。所有国家机关都有义务尊重和保护它。”
    巴西宪法第一条规定,巴西是一个“民主国家,其基础是……个人的尊严”。
    安哥拉宪法第二十条规定,“国家应尊重和保护人及其人类尊严”。
    比利时宪法第二十三条将每个人有权过一种符合人类尊严的生活与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联系起来。
    保加利亚宪法第六条规定:“所有人生而自由平等,在尊严和权利方面一律平等”。
    1993年秘鲁宪法第一条规定:“对‘人类’的保护和对‘尊严’的尊重是社会和国家的首要目标”。
    匈牙利宪法法院已将尊严权和生命权描述为所有其他权利的来源和基本内容。
    • E Davidsson, “经济制裁中人类尊严的法律根源”; A Chaskalson, “人类尊严作为宪法价值” in Kretzmer and ckart (2002), pp 133, 136; 加拿大宪法第一部分,1982年加拿大法案(英国)c 11; 引用自第30页
  • 尊严在美国宪法或《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中没有明确提及。尽管如此,美国法院援引了这一概念,试图为具体的权利和保护辩护——例如不自证其罪的特权和免受残酷惩罚的自由——而在加拿大,人们宣布加拿大宪章中的权利和自由的起源是“对人固有尊严的尊重”。同样,瑞典、葡萄牙、西班牙和希腊的宪法要么将尊严描述为政治秩序的基础,要么将尊严的保障放在基本权利的首位。
    尊严对权利话语以及基于权利的法律和宪法待遇发展的影响是如此显著,以至于它获得了“一种共鸣,使其被广泛地作为反对有辱人格和虐待行为的法律和道德依据而被引用。似乎没有其他理想被如此明确地接受为普遍的社会福祉”。
    • Chaskalson (2002), p.7 “权利和自由宪章”第15(1)条;O Schachter, “尊严作为规范性概念”(1983) 77 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848;如p. 30-31所引用
  • 根据Shcachter (第849页),处于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人实际上被剥夺了他们固有的尊严:(a) 处于极度贫困生活中的人;(b) 处于令人羞辱或有辱人格的生存条件中的人;(c) 其基本权利的行使取决于他人的仁慈或专断权力(不同于作为权利获得其基本权利);(d) 遭受严重歧视的人;以及 (e) 被剥夺了主张其[法律]基本权利能力的人。
    • 脚注51,p.30
  • 然而,正如Klaus Dicke所指出的,尽管广泛引用尊严的概念,但其“合法化功能……只有在应用一套规范原则,管理尊严与权利之间的关系时,才能转化为政治或法律推理。为了使尊严能够为法官、立法者(或任何其他人)关于具体权利的范围、接受和发展(包括隐私权)提供有意义的指导,需要解决一些问题,包括尊严的含义和正当性。
    • 第31页
  • 也许安乐死倡导者最常用的论点是,允许患者在痛苦中死去,违背其意愿是不体面的。Dworkin 将尊严的概念翻转过来,认为即使是尊严使生命具有内在价值,也是安乐死应该被允许的原因。他认为,真正欣赏尊严需要尊重个人自由和每个人做出自己的道德决定,因为自由是自尊的必要条件,因此安乐死应该应要求提供。58 因此,一方面他认为由于我们所有人拥有的尊严,生命是“内在的”有价值的。这本身似乎是矛盾的,因为如果价值源于其他事物,那么某事物就不能具有内在价值。但他随后认为,由于尊严的一个组成要素(自由),那么摧毁这种内在珍贵的东西是允许的。59
    • R Dworkin, “Life's Dominion: An Argument about Abortion and Euthanasia (1993) p 239;如D Beyleveld and R Brownsword, “Human Dignity in Bioethics and Biolaw” (2001).p.33所引用
  • 在对尊严进行最复杂现代研究的Beyleveld 和 Brownsword 也认为
    选择权是个人尊严的基本表达;而没有比选择生死权更基本的尊严表达了。换句话说,尊严内在于选择权本身,无论做出何种选择。60
    在这方面,尊严既被用作证明某事重要的工具,又被用作使其重要性黯然失色的手段,以最直接的方式。
  • D Beyleveld and R Brownsword, “Human Dignity in Bioethics and Biolaw” (2001). p.242; p.33
  • Linacre 中心和康德一方与 Dworkin 和 Beyleveld 和 Brownsword 之间的根本分歧在于,人类尊严是赋予权利和个人利益的赋权概念,还是约束。
    我们认为这场争论是无法解决的。这是因为争论的核心概念,尊严,没有明确的含义。61 Joel Feinberg 以规范性的方式使用“尊严”一词
    对人的尊重可能仅仅是对他们权利的尊重,因此两者不能脱离;而所谓的“人类尊严”可能仅仅是可识别的主张权利的能力。因此,尊重一个人或认为他拥有人类尊严,就是认为他是一个潜在的权利主张者。62
    • Summer (1987) pp.8-9; J Fienberg, “The Nature and Value of Human Rights” (1970) 4 Journal of Value Inquiry 243 at 252-253;如p.34所引用
  • Feldman 认为,正确的是,由于尊严的核心含义不明确,因此将其用作开发具体权利的价值存在危险。63 他指出,尊严可以用作法律家长主义的工具
    古典自由主义观念,如自主性,取决于国家尊重个人选择自己生活目标和追求这些目标手段(在一定范围内)的权利。相比之下,尊严的存在……是客观决定的,至少部分是如此。关注尊严的政府、法院或法庭不必服从个人对其自身利益的判断。相反,公共当局可以对尊严的要求以及有利于尊严的存在或活动进行自己的评估。64
    尊严被家长主义化使用的例子是法国的一个案例,其中 Conseil d'Etat 维持了凡尔赛和马赛地方当局禁止矮人投掷比赛的命令,理由是这些表演是对人类尊严的侵犯。65
    • Feldman pp 697-703; Feldman, p 700; pp.34-35

霍伊特实用引语新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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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报道在霍伊特的实用引言新百科全书(1922),第194页。
  • 记住这一点:生活中每项行为的执行都应观察到适当的尊严和比例。
  • Otium cum dignitate。
    • 轻松而有尊严。
    • 西塞罗为普布利乌斯·塞克斯提乌斯辩护,XLV。
  • 真相的尊严丧失了
    伴随着许多抗议。
  • * * * 带着庄严
    他站起来,在站起来时似乎
    国家的支柱;深刻地刻在他的前额上
    坐着审慎,以及公共关怀;
    而王公的建议仍然在他的脸上闪耀
    庄严,即使在废墟中:他站着很睿智,
    肩负着亚特兰蒂斯般的重担,适合承担
    最强大君主的重量;他的目光
    吸引着观众,如同黑夜般静谧
    或夏日正午的空气。
  • 我们已经用华盛顿式的庄严换来了杰斐逊式的简朴,而这种简朴实际上只是杰斐逊式庸俗的另一种说法。
    • 主教 , 华盛顿百年纪念服务演讲, 纽约 (1889年4月30日)。
  • Facilius crescit dignitas quam incipit.
    • 尊严的增长比开始更容易。
    • 小塞涅卡,《致路西里乌斯书信集》(Epistolæ Ad Lucilium),CI。
  • 但泥土和泥土在尊严上有所不同,
    它们的尘土都是一样的。
  • 真正的尊严只属于那些
    在寂静的内心思考中
    仍然能够怀疑,并且仍然敬畏自己的人,
    怀着谦卑之心。
    • 威廉·华兹华斯, 留在紫杉树座位上的文字;与贝蒂的相同观点,吟游诗人,第二卷,第12节。
  • 敬畏自己,同时又鄙视自己。

关于尊严的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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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尊严上胜过别人比在外貌上更具冒犯性个人魅力。
  • 把你的尊严放在你的之上,把你的放在你的脚下,这样无论谁留下都会留下,谁离开都会离开。不要回头看,如果他们的存在意味着什么,那么你的尊严就意味着一切。不要进入不需要你的人的生活,也不要强加自己给拒绝你的人。痛苦而自豪地离开,胜过享受而屈辱地留下。没有人承担你的负担,只有你的背。至于其他人,他们想知道你的故事。所以问问自己:我是否在一个值得我抱负的地方?如果答案是否定的,不要犹豫。毫不犹豫地离开。扼杀你抱负的地方会偷走你的灵魂,所以不要浪费时间在它们身上。记住,灵魂在与你的抱负和梦想和谐相处的地方蓬勃发展,在那里你发现自己挑战着极限,并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你的未来。如果你感到自己身处一个封闭的圈子,扼杀了你的创造力,那么是时候打破这个圈子,寻找一个新的空间了。
  • 真正的尊严有一种健康的坚韧,从不害怕与他人接触交流,无论他们多么谦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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